一、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林檢察官柏宏及國防部中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李檢察官永祺共同指揮偵辦。
二、民間人士王○萱、江○樟、黃○鍇、林○凱及盧○銘等五人平日以經營地下錢莊、融資貸款及汽車融資為業,深知軍職人員收入固定,故以每月固定利息及組織獎金等優沃條件,引誘現役軍官陳○亨、柯○森、劉○怡及李○彥等人自95年起向軍中同學或學弟鼓吹投資,違法吸金,共計招募30餘人,挹注資金共計約新台幣2千5百萬元在上開王○萱等人所經營之不法行業,再由王○萱等人以刊登廣告方式,借款予一般急迫需要現金之民眾,以每十天為一期,向其收取15%至25%之高額利息,用來支付予陳○亨等軍官投資之利息。
三、王○萱於今(97)年四月及六月份分別遭警方查獲地下錢莊案,為了與借款被害人進行和解,多以不用再還錢之條件來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王○萱遭警方查獲後,退居幕後主導,由江○樟、黃○鍇出面繼續經營地下錢莊,其中黃○鍇現為某大學在學學生,竟與軍官陳○亨協議,由軍官陳○亨向軍中同學或學弟鼓吹投資,挹注資金給黃○鍇,準備進軍校園,高利貸放給一時急迫需要現金的學生,牟取暴利,幸經警方即時查獲,遏止犯行。
四、林○凱目前為東森房屋及駿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因退伍軍官邱○榮積欠林○凱100萬元債務,並遭退伍威脅還款,軍官邱○榮被逼於97年6月1日退伍,因無力償還而四處躲避,林○凱遂委託盧○銘及軍官陳○亨二人,於97年7月30日起多次前往屏東向退伍軍官邱○榮之父邱○山住處及工作地點,恐嚇被害人邱○山「如不先還50萬,你房子就不用住了,公司也不用去上班了」、「你再不處理,就要交給黑道處理,到時候他們一來就捉你,打到你還錢為止」等語。
五、國防部中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於偵辦過程中查知有軍官涉及違法吸金投資外界地下錢莊等不法情事,由檢察長下令全力配合偵辦,務必將不肖參與犯罪行為之軍官,徹底查辦、絕不護短,顯示整飭軍紀之決心;偵辦期間並由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負責調查涉案軍官之駐地資料及情蒐工作,協調涉案軍官所屬單位配合執行,在軍檢與軍事單位通力合作之下,警方之專案小組始能順利圓滿達成任務。
六、目前偵辦發現,現役軍官陳○亨、柯○森、劉○怡及李○彥等四人向軍中同學及學弟違法吸金部分,警方將持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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