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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美食快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7月1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交字第09800338501號附件:「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基金償付作業辦法」第七條、第十條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調處委員會組織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意見徵詢表主旨: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基金償付作業辦法」第七條、第十條及「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調處委員會組織及調處辦法」部分條文。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二、修正依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八條第二項、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三、旨揭修正草案之總說明、條文對照表及意見徵詢表詳如附件,亦可至本會證券期貨局網站查閱(網址:http://www.sfb.gov.tw)。四、對於前述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7日內向本會證券期貨局陳述意見(請以電子檔案寄至owen@sfb.gov.tw)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本會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二)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三)電話:(02)27747160(四)傳真:(02)87734157(五)電子郵件:owen@sfb.gov.tw正本:貼本會公告欄、貼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本:張委員士傑、林委員國全、楊委員雅惠、葉委員銀華、蔡委員宗榮、劉委員啟群、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資訊管理處、本會國會聯絡組(均含附件)
證期局創0980033850-2
轉載自:http://www.fs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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