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歐盟新化學品政策(Registration,Evaluation,andAuthorizationofChemicals,簡稱REACH)的實施,為協助國內產業,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特於該局網站(www.bsmi.gov.tw)「服務園地」項下,增闢「REACH專區」網頁,以提供產業亟需的實驗室檢測能量資訊。
REACH係歐盟為追求人體健康與環境永續發展的環保新法規,該法規要求歐盟境內的產製者或進口商,每年產製進口化學品超過一噸以上,就必須主動向歐盟化學總署辦理登記,法規雖未直接規範非歐盟國家,但在全球一體的營運模式下,我國根本不可能置身事外,而產品規範範圍更是廣泛,包括一般化學品、染料、顏料以及使用在半導體和感光工業的特殊化學品等,此外凡是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到化學品的玩具、紡織、電子、資訊產品等也全都涵蓋在內,未來這些產品如果不能符合REACH規定,都不可以輸入歐盟,影響相關輸歐產業甚鉅。
- Feb 22 Fri 2008 00:00
協助產業因應「歐盟新化學品政策」標準檢驗局提供實驗室檢測能量資訊
- Feb 22 Fri 2008 00:00
遊戲安全多注意,兒童遊戲多保障
為提供國內兒童更安全之遊戲環境,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內政部兒童局共同合作,於97年1月31日公布新修訂之CNS12642、12643等2種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國家標準。新版之國家標準,針對公園、幼兒園等常見之無動力固定公共兒童遊戲場設備,提供遊戲場使用區域規劃、設備、性能、安裝、維護等規定;另為讓行動不便之兒童亦有使用遊戲場設備之機會,針對無障礙路徑亦有相關之規定。
標準檢驗局指出,為使遊戲場設備之國家標準更符合國內兒童之實際需求,除原有建築規劃、設計之專家外,特別再聘請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張立東副教授等10位具醫學工程、機械、幼兒安全、遊戲場規劃、遊具設計及製造方面之專家,共經歷10次建築技術委員會審查、討論,並於96年12月28日通過國家標準審查委員會審定,於97年1月31日公布。
- Feb 22 Fri 2008 00:00
標檢局協助產業界參與國際車輛電子、車載資通訊標準制定,並與國外大廠聯盟
為發展國內智慧型車輛產業,掌握產業前瞻創新趨勢,並協助業界參與國際標準組織之相關活動,進而建立我國在國際標準組織之影響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持續在車輛電子與車載資通訊領域進行相關研究。
繼96年度之先期研究計畫之後,標準檢驗局今年在車輛電子與車載資通訊領域的執行重點,將著重在推動與國際大廠聯盟及協助業者參與國際標準組織活動等方面。標準檢驗局表示,由於該領域國際標準制定委員主要由各車廠專家所組成,因此透過掌握各車廠技術標準走向,亦即掌握國際標準走向,有利加速國內資訊與國際同軌。此外,推動參與國際標準組織相關技術活動,不僅有助瞭解國際技術標準最新資訊及國外先進技術發展狀態,亦可主導未來標準規格之制定方向。依此策略,將可使我國在智慧型車輛產業的發展上,達到事半功倍之效。
- Feb 22 Fri 2008 00:00
美召回中國製汽車玩具 標檢局加強查驗
根據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網站於2008年2月19日公布廠商召回全美各地賣場及百貨公司所銷售瑕疵商品訊息,美國製造商DumarInternationalUSA,召回中國製汽車玩具64,000件,在美銷售時間為94年8月至95年2月間,召回原因為上述玩具因電池短路而引起火災或致兒童燒燙傷之虞,惟目前尚無任何傷害案例發生。
標準檢驗局表示,玩具已列屬應施檢驗範圍,凡進口或國內產製玩具未符合檢驗規定,不得進口或出廠於市面上陳列銷售。該局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兒童使用玩具安全,已自本(97)年2月21日起針對繫案回收之玩具產品系列,執行進口逐批查驗6個月,並辦理全面市場清查及市購類似商品監視檢驗事宜。為關心市場是否仍流通販售繫案回收商品,若民眾購買到此種或類似商品請向標準檢驗局通報。
- Feb 21 Thu 2008 00:00
您使用的「手提燈籠、螢光棒」安全嗎?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關心您!
歡欣鼓舞渡元宵,興高采烈提燈籠,手舞足蹈搖螢光棒,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呼籲消費者及家長,為保護幼兒及14歲以下學童之身心健康,請購買經檢驗合格並貼(或標示)有商品檢驗標識之手提燈籠、螢光棒等玩具商品。
手提燈籠、螢光棒係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告之應施玩具檢驗品目(但不包括懸掛、觀賞用等燈籠),凡進口或國內產製之玩具必須經查驗合格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始可於市面上陳列銷售。配合元宵節來臨,標準檢驗局已於97年1月30日函請內政部(管轄廟宇)及各縣市政府等可能採購燈籠之單位轉告所屬機關,採購前應查明「手提燈籠」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倘商品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之事證確鑿,違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以逃檢罰鍰,處新台幣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63-1條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經市場監督發現有不符合檢驗標準之情形者,得通知限期回收或改正。
- Feb 21 Thu 2008 00:00
美召回中國製攜帶式電暖器 標準檢驗局查國內未進口
- Feb 21 Thu 2008 00:00
太陽眼鏡要實施檢驗了
- Feb 20 Wed 2008 00:00
標檢局公布市售「紅包袋」購樣檢測結果
農曆新年期間,小朋友最開心的,莫過於拿到長輩發的紅包了,惟近日電子媒體報導,市面上紅包袋含有過量甲醛和重金屬鉛,為瞭解該類商品的品質與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稱標檢局)進行購樣檢測共計20件紅包袋,其中中國製2件、台灣製10件及未標示產地8件,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樣本之甲醛含量皆符合CNS12103「紙製品游離甲醛含量試驗法」之游離甲醛限量75ppm以下之規定,另「重金屬鉛」含量亦符合CNS4797-2「玩具安全(特定元素之遷移)」之重金屬鉛限量90ppm以下之規定;惟有關中文標示檢查部分有18件不符合,不合格率高達90%,標示不符合原因為未標示廠商地址、產地、製造日期等資訊,恐影響消費者權益。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者,將函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商品標示法」責處。
世界衛生組織(WHO)已將甲醛列為可能致癌物,且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列為毒性化學物質,甲醛被認為造成接觸性皮膚炎之過敏原,長期接觸含過量游離甲醛之紅包袋可能會引起刺痛、乾燥、皮膚發紅等症狀,並嚴重刺激鼻、眼睛及呼吸系統,可能引起肺水腫、致畸胎,甚至引發癌症。
- Feb 19 Tue 2008 00:00
標檢局公布市售「手提燈籠、螢光棒」購樣檢驗結果
歡欣鼓舞渡元宵,興高采烈提燈籠,手舞足蹈搖螢光,標準檢驗局為關心兒童使用元宵節手提燈籠、螢光棒之安全,已於97年1月份赴大賣場、百貨公司及專賣店抽驗各20件共40件樣品,依據CNS4797「玩具安全」系列國家標準,檢驗玩具「重金屬含量」、「耐燃性」、「危害尖端」、「小物件」、「電驅動測試」、「中文標示」等安全玩具檢查項目,檢測結果不合格件數9件(手提燈籠不合格件數4件;螢光棒不合格件數5件),其中中文標示8件不符合(7件無中文標示,1件無標示適用年齡);另燈籠之「重金屬」項目檢測有1件不合格。
手提燈籠、螢光棒係屬該局公告之應施玩具檢驗品目(但不包括懸掛、觀賞用等燈籠),凡進口或國內產製之玩具必須經查驗合格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始可於市面上陳列銷售。配合元宵節來臨,標準檢驗局已於97年1月30日函請內政部(管轄廟宇)及各縣市政府等可能採購燈籠之單位轉告所屬機關,採購前應查明「手提燈籠」是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倘商品未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之事證確鑿,違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以逃檢罰鍰,處新台幣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63-1條符合檢驗規定之商品,經市場監督發現有不符合檢驗標準之情形者,得通知限期回收或改正。
- Feb 15 Fri 2008 00:00
標準檢驗局全面清查並購樣檢驗「開心炮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