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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學語的小寶貝常喜歡把玩具往嘴裡塞,但軟質塑膠玩具倘含有鄰苯二甲酸酯(Phthalate)可塑劑,可經由吸吮或啃咬的動作,使得鄰苯二甲酸酯類溶解進入唾液中而被身體吸收,可能對兒童的健康造成傷害,對3歲以下嬰幼兒影響甚鉅。
標準檢驗局為關心兒童使用塑膠玩具之安全,已於96年7月份赴大賣場、百貨公司及專賣店購樣檢驗軟質玩具、幼兒玩具29件,其可塑劑測試結果,其中13件軟質PVC玩具均檢驗出含有可塑劑成分,可塑劑檢驗出包含DINP、DEHP、DNOP三種,其中以DEHP使用最多,其添加量從0.9%至36.5%,DNOP居次,添加量從3.4%至9.1%,DINP使用較少,添加量從19.1%至28.8%。
依96年10月24日最新修訂公布CNS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國家標準規定,可塑劑之安全要求須依CNS15138「塑膠玩具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檢驗法」之規定,玩具及嬰幼兒產品中所含可塑劑,鄰苯二甲酸雙-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鄰苯二甲酸丁苯甲酯(BBP)、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等6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Plasticizer)及其混合物含量總和不得超過0.1﹪(重量比)。該局將自97年7月1日起依前揭規定暨CNS15138『塑膠玩具中鄰苯二甲酸酯可塑劑檢驗法』執行檢驗。
塑膠玩具係屬經濟部公告之應施檢驗品目,凡進口或國內產製之玩具必須經查驗合格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始可於市面上陳列銷售。該局呼籲廠商,倘玩具含可塑劑須於中文標示之警告標示「警告:此玩具含可塑劑,勿吸吮,以免對身體有害」,以提醒消費者注意。塑膠玩具於97年7月1日之後報驗,倘經檢驗「可塑劑含量」項目不符合規定,將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處置;於97年7月1日之前,已於市面上販售之塑膠玩具,倘經檢驗「可塑劑含量」項目不符規定,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置。

轉載自:http://www.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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