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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公開發行公司等動態
一、預計10月1日生效。
二、不繼續公開發行案件。
貳、鑫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違反期貨交易管理法令案
一、裁罰時間:98年9月30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鑫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9條第2項及第3項。
四、違反事實理由:鑫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未依規定修正,及內部稽核查核報告有內部稽核人員未簽章、未陳報負責人簽核及未交付監察人查閱等情事,核已違反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第9條第3項及第2項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期貨交易法第119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鑫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12萬元罰鍰。
轉載自:http://www.fs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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