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美食快搜

食品界近來掀起「公仔」熱潮,業者在推出新商品或新包裝時,都結合各類「公仔」共同造勢,帶動「公仔」蒐集的風氣,一方面營造話題,同時也能拉抬商品買氣。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表示,不論是購買食品搭配抽獎或是滿額贈品的「公仔玩具」,皆屬於該局公告之玩具應施檢驗品目範圍。凡進口或國內產製之「公仔玩具」必須經查驗合格並於本體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始可於市面上陳列銷售;惟具有紀念收藏及擺飾功能,並於本體包裝標示「非玩具,非供14歲以下兒童及嬰幼兒玩耍者」,則非屬該局公告之玩具應施檢驗品目範圍。倘「公仔玩具」未符合檢驗程序之規定,且經調查違規事證確鑿,將依商品檢驗法相關規定以逃檢查處。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關心國內消費者把玩「公仔玩具」之安全及維護兒童健康,已於97年3月份赴便利商店、玩具店及集卡社市場購樣抽驗20件「公仔玩具」,檢驗結果未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規範者,已依商品檢驗法追蹤處理。該局為確保消費者安全,將持續針對市售「公仔玩具」發動市場清查並購樣檢驗。並呼籲進口商及國內廠商應依規定將其進口或國內產製之產品完成檢驗程序。
為確保兒童使用「公仔玩具」安全,該局提醒家長於選購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1)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
(2)認明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再行購買。
(3)勿讓嬰幼兒將玩具等物品放入口中或啃咬。
(4)教導孩童養成常洗手等良好衛生習慣。
消費者如欲進一步瞭解玩具等商品相關資訊,可至本部標準檢驗局網站「消費者保護」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轉載自:http://www.bsmi.gov.tw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tores0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