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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製餐具因可微波加熱省時方便,且較金屬餐具輕,花樣變化多,已是現代人相當普遍的食品容器,惟市面上琳瑯滿目的塑膠製餐具是否均適合微波、加熱?如何正確使用才不致影響身體健康,也漸成為社會大眾關心的議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業於本(97)年6月27日修訂公告CNS2446「塑膠製餐具」國家標準,對於市售塑膠製便當盒與保鮮盒等產品,除規範重金屬含量及衛生標準外,特別要求商品應標示耐溫範圍、是否可用於微波爐及微波加熱之使用注意事項。
標準檢驗局指出,本次修訂之標準,適用範圍包含微波用塑膠便當盒與保鮮盒,不包括拋棄式塑膠餐具。該標準將塑膠製餐具類依「耐煮沸性」及「耐微波性」加以區分,並規定多項性能要求及應標示之相關事項如材質等,供消費者選購使用之參考。對於可用於微波爐的塑膠製餐具,標準中要求每一商品應附上:使用前須詳閱說明書、不得將空塑膠製餐具加熱、不得使用於直接火焰加熱、烤箱等使用注意事項,以提醒消費者。另有關「衛生標準」及「重金屬」要求,則依據國內衛生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法規規定。
標準檢驗局籲請生產廠商及相關業者能依循新訂標準,提升商品品質,並提醒消費大眾,選購「塑膠製餐具」產品時,應注意其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之規定,於使用時需注意其標示是否可用於加熱煮沸或可微波之特性,以確保「食」的健康與安全。

轉載自:http://www.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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