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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期字第0980050671號


主旨: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依據:期貨交易法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終止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選擇權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種類。
二、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國內外交易所及種類更新如附件1、附件2。

正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中央銀行、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均含附件)

轉載自:http://www.fs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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