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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券字第0980050616號


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附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正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行政院法規委員會、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檢查局(均含附件)

轉載自:http://www.fs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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