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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連署書連署聲明民間婦女團體和性別學者抗議行政院版生育保健法草案!2006年10月20日  行政院院會於十月十八日通過《生育保健法》草案,明訂因懷孕或生產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而自願實施人工流產者,醫療機構應先提供諮詢,並於三天後經懷孕婦女簽具同意書,才能進行人工流產。也就是說,政府否定了女性具有獨立思考和自主決定的能力,所以當女性在懷疑自己懷孕、思慮良久,甚至與家人、伴侶討論之後,到了醫療院所還必須接受陌生人的強制諮詢,再經過三天所謂的思考期,然後才能夠合法進行人工流產。

轉載自:http://blog.roodo.com/awakening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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