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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局偵四隊一組接獲線報指稱以邱0昌為首之犯罪集團,涉嫌在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2段000號,以經營「通隆運輸公司」為幌子,並刊登報紙應徵旅遊載客司機,經被害人前往應徵錄取後,以公司提供之車輛需負有保管與安全使用之責,不僅要被害人簽立新台幣40~70萬元本票,並要求家屬作為連帶保證人。於翌日即通知被害人前往搭載由同案共犯冒充之旅客,前往預先謀劃之景點旅遊,並唆使同案共犯於旅遊景點之停車場或投宿飯店之停車場等處,以自備之鑰匙與冒充乘客之共犯裡應外合伺機將車輛竊走,邱嫌等人再指示被害人向警方報案汽車失竊,進而要求被害人、投宿之飯店必須賠償本票上所記載之金額損失,如不從即傳簡訊向被害人及其家人恐嚇,再不從即進而率眾前往被害人家中進行人身恐嚇,其中更有被害人懼怕因而舉家遷移,案經被害人向本局報案後,本局偵四隊一組隨即展開偵辦,經清查發現該集團至少犯下5件恐嚇、詐欺案件,續經與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防制詐欺專責組)、基隆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林檢察官秀敏指揮偵辦。
(二)本專案小組歷經4個多月蒐證後,見時機成熟,並配合「全國大掃蕩-打擊黑幫行動」向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及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拘票及搜索票,連夜越區至花蓮、臺北縣等地區同步進行拘提及搜索,一舉將主嫌邱0昌等8人拘提到案並當場查扣行動電話13支、本票24張、身分證、行動電腦1臺、信用卡、存摺、提款卡、支票(面額共計58萬6仟元)、護照、台胞證、行照、營利事業登記證、印章等證物帶案偵辦。
(三)本案主嫌邱0昌等人,於犯案期間向警方謊報汽車失竊,經派出所員警質疑時,邱嫌更打電話向報案派出所之上級督察室檢舉「員警不受理報案」及「受理報案態度不好」,使得受理之派出所員警無法繼續偵辦致令其得逞;更甚者,邱姓主嫌更以被害人所簽立之本票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要求償還本票金額,大膽行徑令人髮指。
(四)近來經濟景氣不佳,以邱姓主嫌所組成之犯罪集團不思努力工作,竟以詐騙手法向被害人訛詐金錢,並施予暴力恐嚇,幸經警方蒐證齊全並適時予以偵破,不僅使被害人脫離迫害,亦讓正義得以伸張。

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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